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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强奸犯竟变身夜场老总?官方回应:其中蹊跷一查到底!

苏州普法 2020-09-03
为了祖国的未来,快来关注我们吧

21年前因强奸等罪被判死刑的孙小果,21年后摇身一变成为昆明夜场的“黑老大”。


都说死罪难逃,本应受到极刑的罪犯,是如何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亡者归来”?


5月17日,昆明市扫黑办对这起广泛关注的案件作出回应:


省市有关部门已对孙小果所涉犯罪、相关判决及刑罚执行等问题正在开展调查和审查工作,对存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


孙小果狱中搞发明?

“死里逃生”的蹊跷得说清


据权威的《中国法律年鉴(1999)》披露,1994年10月,孙小果就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却神奇地“在监外执行”


1998年,孙小果因强奸多名女性,其中包括未成年人,并有当众强奸情节,以及犯有故意伤害罪、强制侮辱妇女罪、寻衅滋事罪,被当地法院数罪并罚,终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但是,这个“死囚”却离奇地逃离了死刑,至少获得多个“减刑”,并且在短短几年之后就出狱,成了昆明夜场的“大李总”。



▲孙小果出席夜店庆典(图片来自M2酒吧玉溪店微信公众号)


更有意思的是, 恶贯满盈的孙小果在监狱里却摇身一变成了“发明家”,于2008年向国家申请了“联动锁紧式防盗窖井盖申请国家专利”


不可否认,一些服刑人员利用发明创造获得专利,的确是一条争取减刑的捷径。


问题在于,这个发明专利是服刑人员在“执行期间”的智慧创造,还是他人在“狱外”代劳?监狱管理方有没有存在徇私枉法,利用“垃圾专利”为其减刑?


▲图片来源于网络


当然,相对于孙小果可以逃过死刑执行,“狱中发明家”并不是最蹊跷的地方,但是因为专利的公开性,也是最容易被全面披露、遭遇公众质疑的地方,所以绝不容打马虎眼,一笔带过。


第一次强奸,可以监外执行;第二次,被判死刑了,可以“搞发明”减刑;森然的监狱,成了孙小果的度假村……这背后有太多的问号,需要追问、澄清和问责


时间不能抹去正义的瑕疵

相信随着有关部门介入调查的深入

真相终将大白于天下



扫黑务净、除恶务尽

一旦查出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

不论事发在何时何地

都要依法依规付出沉重的代价!


江苏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

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


江苏省纪委监委18日通报近期查处的5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 


1、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东海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案件。张东海在担任常州市新北区区长、区委书记期间,严重违反党的纪律,长期与涉黑组织成员保持不正当交往,收受涉黑组织成员贿赂,纵容涉黑组织违法活动,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2018年11月7日,张东海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19年4月25日,张东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相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徐州市云龙区委原书记方正华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案件。方正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利用职务便利,运用公共资源为涉黑组织提供资金支持,帮助涉黑组织坐大成势。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1月23日,方正华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19年5月18日,方正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执行局局长王海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案件。王海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涉黑组织成员所送财物,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为涉黑组织提供帮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3月18日,王海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4、徐州市沛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曹为民充当多个涉黑组织“保护伞”案件。曹为民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个涉黑组织卖淫嫖娼、经营赌博机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保护。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月3日,曹为民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5、淮安市淮阴区丁集镇农庄村原党总支书记顾兆忠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案件。顾兆忠无视党纪国法,在公安机关对黑社会性质组织首要分子采取强制措施期间,伙同他人采用提供资金、提供通讯工具、传递信息等方式,帮助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逃避处罚。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8月31日,顾兆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江苏省纪委监委表示,从以上5起典型案例看,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庇护、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助长了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破坏了当地政治生态、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须重拳出击、严肃查处。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增强纪律法律意识,严守党纪国法底线。



出重拳 扫黑恶

保安全 护稳定

对于黑恶势力,我们绝不手软!

发现黑恶势力,请马上举报!


举报人可通过以下五种途径举报:


1、举报电话:0512-65235212;

2、举报材料邮寄信箱:苏州市邮政19001信箱,邮编:215000;

3、网络举报邮箱:szshce2018@163.com;

4、当面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到苏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1038号(苏州市人民检察院);

5、其他举报途径:向其他行政机关单位举报。

鼓励实名举报,也受理匿名举报。举报人在举报时,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回复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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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素材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人民日报、澎湃新闻、江苏司法行政在线

苏州普法(etongshuofa)综合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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